自治区旅发委两项措施全力做好驻村工作队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工作
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驻村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切实举措。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扎实持久开展好“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充分发挥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在“访惠聚”驻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采取两项措施,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实效性。2017年共拨付驻村工作队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及第一书记工作经费58.5万元。
一是制度先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依规。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访惠聚”办公室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反复沟通讨论后,制定《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驻村工作组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资金拨付、使用范围、核销程序等进行了详尽的说明,为充分发挥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在“访惠聚”驻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是全程指导,全力保障工作队工作开展。为确保《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驻村工作组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落到实处,加强对为民办实事经费的监督与指导,自治区旅发委指派财务审计处相关同志,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活动,与住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财务管理人员多次沟通,不断提高为民办实事经费使用效益,全力保障驻村工作队工作开展。